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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文林,刘旭,胡克
单位: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湖北省睡眠呼吸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本文来源:中国呼吸与危重监护杂志2026年第25卷第4期
长新冠(long COVID)是一种复杂的异质性疾病状态,全球患者超过4亿人。尽管世界卫生组织、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美国国家医学院等机构均提出各自的长新冠定义,但目前尚无长新冠的国际统一定义以及基于证据的诊疗指南。因此,临床亟需开展长新冠的进一步研究,以提高对长新冠的病理学、细胞及分子机制、治疗方法等方面的认识。2025年Ann Clin Microbiol Antimicrob发表了一部有关长新冠临床评估、研究及对社会影响的全球专家共识(以下简称“共识”),就长新冠临床评估与医学研究达成国际共识,并向临床医师提出建议。共识由来自28个国家或地区的179位专家投票,经过3轮改良Delphi方法制定,共形成涵盖定义、诊断、治疗、研究和对社会影响的187项声明。声明等级的一致性如下:U(Consensus level U statements),完全一致(100%);A(Consensus level A statements),90%~99%一致;B(Consensus level B statements),78%~89%一致;C(Consensus level C statements),67%~77%一致。
2026年3月19日《欧洲呼吸杂志》发表了由包括中国在内的10个国家共60位专家组成的多学科工作组共同制定的《长新冠预防与治疗临床实践指南》,对8个临床关键问题形成10项有条件性推荐,实现了从研究证据到临床实践的发展。但大多数证据质量低或极低,提示未来需要开展更多的高质量临床研究。本文旨在介绍2025年发表的全球专家共识核心内容,为国内学者进一步了解长新冠的临床评估和开展规范性临床研究提供参考。
1. 等级A声明
(1)长新冠定义应包括从基线(急性期)开始出现的显著功能损害(包括运动耐力下降,即使未出现新的症状);
(2)长新冠多种临床表现与重症监护后综合征、肌痛性脑脊髓炎/慢性疲劳综合征及直立体位性心动过速综合征(posturalorth ostatic tachycardia syndrome,POTS)等存在共性,但这些病症可能具有不同的病理生理机制;
(3)若年轻个体有明确的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感染史,在排除其他病因后,仍持续存在至少一种躯体、认知或神经精神症状,且症状在初次感染后持续至少8~12周,则可诊断为长新冠;
(4)长新冠是一种涵盖多种不同疾病状态的总称,包括自主神经功能障碍、神经炎症、内皮功能障碍、高凝状态、纤溶功能障碍、肥大细胞疾病及线粒体功能障碍等。因此,建立针对这些疾病的标准诊断流程至关重要。
2. 等级B声明
(1)“长新冠”是一个广泛包容性术语,因此基于表型/内型建立子类别具有重要价值。尽管SARS-CoV-2感染后许多长期病理生理学结局可能不会直接导致特定症状,但仍可能产生需要从生化、免疫及代谢层面进行评估的长期影响(如心血管事件的风险),这也是以问卷为基础的研究在制定可临床落地的长新冠定义时存在的重要局限。但需要指出,任何生理学指标即便未被直接检测,也仍是表型/内型中的真实成分;
(2)如患者持续存在功能障碍或功能障碍反复发生,应诊断为“长新冠”。功能障碍还可能包括无症状成分;
(3)长新冠由SARS-CoV2感染引发,其病理生理学涉及免疫介导的多器官炎症、内皮功能障碍、高凝状态、微血栓形成,以及因线粒体功能障碍引起的相应表现;
(4)长新冠包括急性新型冠状病毒病(COVID-19)后出现的任何新症状,无论这些症状是急性感染期出现,还是在急性感染后12周内出现并持续至少8周;
(5)长新冠的特征是症状和体征在初始症状出现后持续至少3个月,或在急性COVID-19缓解后2个月内复发。与感染前状态相比,疾病过程中症状的演变会导致机体功能下降和整体健康状况恶化,可能加剧既存健康问题。既存疾病尤其是炎症性病变,很可能与长新冠表型产生相互作用,新发疾病包括SARS-CoV-2再感染或其他病毒性疾病同样会引发这种相互作用,进而影响长新冠的临床表现;
(6)长新冠包括在急性COVID-19感染后出现、持续至少8~12周且与症状无关的任何功能领域(如躯体或认知功能)的损害;
(7)长新冠并非单一疾病,而是由多种不同但相互关联、由病毒导致的宿主反应和表现。鉴于病毒感染后可诱发POTS、肥大细胞活化综合征、获得性血管损害、新冠后神经炎症及新冠后心肌炎等不同疾病,因此准确做出不同疾病的诊断至关重要。
3. 等级C声明
(1)“长新冠”最准确定义是症状从COVID-19开始并持续存在,且在发病8周后仍未缓解;
(2)世界卫生组织将长新冠定义为“初次感染SARS-CoV-2的症状持续3个月或出现新的症状,且这些症状持续至少2个月且不能被其他原因解释”。
1. 等级U声明
有必要对所有卫生保健工作者进行有关SARS-CoV-2感染后可能存在后遗症的教育,并认真听取感染者建议,进行适当调研和提供支持。
2. 等级A声明
(1)功能/能力评价在长新冠评估中具有重要意义;
(2)即使受试者的标准认知测试结果处于正常范围, 仍需考虑其自述的认知障碍;
(3)对长新冠患者的临床评估应包括:与基线时相比的功能能力变化,以及维持日常功能是否需要额外付出(如所需精力和时间增加,或完成任务后出现体力/认知疲劳);
(4)筛查器官功能及循环功能对评估和管理长新冠具有重要意义。
在诊断长新冠时,
(5)要重点筛查一般症状,包括疲劳、活动后不适/活动后症状加重和持续发热;
(6)要重点评估神经系统/脑部症状,包括睡眠障碍、头痛、癫痫发作、认知功能障碍、情绪变化、感觉刺激敏感性、听力异常、眩晕、嗅觉/味觉丧失、眼/口干、体温调节障碍、感觉异常、出汗变化、晕厥、震颤、幻觉、抑郁及焦虑;
(7)要重点评估心肺症状,包括站立时头晕、心悸、胸痛、呼吸困难、咳嗽、喘息以及轻度运动时心动过速;
(8)要重点评估血管症状,包括肢体疼痛或沉重感、指甲改变、雷诺综合征、脱发、斑点状皮肤、血管性皮疹及新冠足趾症状;
(9)要重点评估胃肠道症状, 包括排便习惯改变、腹痛、恶心、腹胀、食物反流或呕吐、新发食物不耐受以及体重变化;
(10)要重点筛查是否存在直立不耐受和自主神经功能障碍,包括POTS。
(11)对长新冠各方面的评估应考虑到许多症状具有波动性,必要时需要重复检测以发现临床表现(如自主神经功能障碍、认知困难);
(12)评估长新冠患者的睡眠障碍具有重要意义;
(13)临床医师需认识到,多数标准筛查结果可能正常,而诊断长新冠的多种病理改变则需进行特异性检测;
(14)应根据不同患者的症状进行个体化诊断性检查;
(15)获得过临床验证的特异性生物标志物对长新冠的诊断具有重要作用;
(16)患者日常活动能力的变化对于评估疾病严重程度有重要意义;
(17)在长新冠的诊疗过程中,应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筛查不同的心血管疾病;
(18)对神经精神症状(如焦虑、抑郁、睡眠障碍、认知障碍和/或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的评估应纳入长新冠患者的综合管理中;
(19)仔细评估患者是否出现自身免疫、心肺、内分泌及其他COVID-19后遗症,是长新冠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3. 等级B声明
(1)获得验证的问卷对长新冠的评估有重要意义;
(2)神经认知测试对长新冠评估具有重要意义;
(3)床旁检测对诊断长新冠患者是否存在直立不耐受具有重要意义;
(4)筛查免疫功能障碍/失调对长新冠评估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5)需评估长新冠患者的过敏症状,包括荨麻疹、过敏性休克、新发或现有过敏症状加重、皮肤划纹征、鼻塞或流涕、特应性体质、皮疹、腹泻及关节疼痛;
(6)需评估长新冠患者的泌尿生殖系统症状,包括性功能障碍、月经变化、性欲减退、尿频、排尿困难以及膀胱排空障碍;
(7)需评估长新冠患者的内分泌症状,包括体重减轻/增加、震颤、多尿/多饮以及早发性绝经;
(8)对于持续且原因不明的症状,应开展影像学检查;
(9)需进一步验证检测微血栓形成的新型方法,并将其作为长新冠的潜在血管生物标志物,整合到临床使用中;
(10)当内皮功能评估与血小板高活化检测未来可供临床医师使用时,应对长新冠患者常规开展这两项检查,作为其诊断评估与持续管理的组成部分;
(11)心肺运动试验可用于评估长新冠患者心肺功能和运动能力;
(12)由于COVID-19可能引发性激素水平变化,因此在评估女性长新冠症状时,应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围绝经期症状、提前绝经或现有绝经症状加重等;
(13)铁缺乏筛查可作为长新冠综合评估的一部分。
4. 等级C声明
(1)诊断长新冠并不要求患者在症状出现前4~8周内有实验室确诊的COVID-19感染;
(2)有关神经轴突或胶质纤维损伤的新兴生物标志物(如神经丝轻链蛋白和胶质纤维酸性蛋白),对长新冠诊断可能很重要(注:有48位专家表示缺乏此方面知识);
(3)在诊断长新冠时, 检测血栓形成倾向或增加血栓风险的指标(如因子V Leiden、抗磷脂抗体、同型半胱氨酸、凝血酶原、血色素沉着症检测等)有帮助。
1. 等级A声明
(1)多学科协作是管理长新冠护理的有效模式;
(2)在治疗长新冠时,需重点考虑体位性不耐受及自主神经功能障碍的治疗,包括POTS;
(3)对睡眠障碍进行治疗很重要;
(4)需重点关注新确诊糖尿病和/或血脂异常的治疗,或调整既存糖尿病和/或血脂异常的治疗方案;
(5)需重点关注新发疼痛的治疗,或调整既存疼痛的治疗方案;
(6)需重点关注新发血压异常的治疗,或调整既存血压异常的治疗方案;
(7)应根据病史和临床检查结果实施个体化治疗;
(8)心理治疗可与躯体治疗相结合,以有效改善长新冠患者的心理健康;
(9)对认知的筛查工具如蒙特利尔认知评估以及简易精神状态检查,并不适用于检测长新冠患者的认知障碍。需要更全面的认知测试,以检测和评估长新冠患者认知功能障碍的严重程度。
2. 等级B声明
在治疗长新冠时:
(1)需考虑异常凝血状态的治疗;
(2)需考虑肥大细胞活化综合征的治疗;
(3)需考虑静息性心动过速的治疗;
(4)需考虑心肌炎/心包炎的治疗;
(5)需考虑肠道菌群失调的治疗。
(6)在进行分级运动疗法前,应排除心脏或呼吸系统疾病;
(7)调节自主神经系统的药物(如伊伐布雷定、β受体阻滞剂、米多君)可用于治疗部分长新冠患者;
(8)非阿片类镇痛药物可用于治疗长新冠患者的小纤维神经病变引起的疼痛及头痛;
(9)抗抑郁药在适当情况下可用于改善长新冠患者的心理健康,并可与其他躯体治疗联合使用;
(10)针对内皮细胞炎或内皮损伤的疗法可有效治疗长新冠;
(11)营养与饮食调整以及营养补充剂(如B族维生素和益生菌)有助于改善部分长新冠患者的症状;
(12)通过可穿戴设备监测心率变异性有助于指导长新冠患者的活动和运动强度;
(13)抗凝剂和抗血小板药物可用于治疗部分长新冠患者,前提是需具备血栓性内皮炎的适当诊断工具,并由经验丰富的临床医师监督。
3. 等级C声明
(1)尽管长新冠生物标志物具有复杂性,其对疾病治疗仍有重要意义;
(2)镇痛药物可用于治疗长新冠患者的疼痛;
(3)营养与饮食调整以及营养补充剂(如B族维生素)可用于部分长新冠患者的治疗;
(4)如长新冠患者不存在运动后不适或运动后症状加重,可开展分级运动;
(5)迷走神经疗法(如冷暴露、呼吸训练、正念、加压穿戴、创伤释放、迷走神经刺激等)对部分长新冠患者可能有效。
部分长新冠患者对以下方法有效:
(6)肺康复治疗;
(7)褪黑素;
(8)抗凝药物;
(9)治疗胃轻瘫和胃酸过多的药物(如质子泵抑制剂、H2受体阻滞剂)。
(10)对于SARS-CoV-2病毒持续感染,在治疗长新冠时,需考虑抗病毒治疗;
(11)针对迷走神经功能障碍的治疗可有效缓解长新冠症状;
(12)刺激迷走神经和/或促进自主神经系统副交感神经激活的疗法(如正念、呼吸训练、冷水暴露、冷冻疗法、创伤释放、颅骨整骨疗法、针灸),可用于治疗长新冠患者;
(13)针对结构性肺疾病患者的运动训练与教育方案的肺康复策略,并不适用于大多数长新冠患者的呼吸困难;
(14)褪黑素可用于治疗长新冠相关失眠;
(15)治疗胃轻瘫的药物(如甲氧氯普胺、多潘立酮、吡斯的明),可用于治疗伴有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的长新冠患者。
1. 等级A声明
(1)疲劳评估工具(如Epworth嗜睡量表、疲劳严重程度量表等)可用于评估长新冠治疗的效果;
(2)对于儿科患者,能否正常返校复课、恢复体育运动、进行娱乐及其他日常活动,是评估治疗成功与否的有效指标。
2. 等级B声明
以下方法可用于监测长新冠患者的治疗效果:
(1)长新冠症状负担问卷;
(2)认知筛查工具和体格检查;
(3)针对长新冠并发症(如肺栓塞、心肌炎和心力衰竭)的影像学复查;
(4)反映内皮功能障碍、血小板高活化和异常凝血功能(如血管性血友病因子、可溶性CD40配体、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和微血栓检测)的标志物;
(5)重复心肺运动试验(可用于监测最大摄氧量和无氧阈值的变化;试验前需排除运动后不适,以确保患者的安全)。
3. 等级C声明
(1)认知筛查工具(如蒙特利尔认知评估量表或简易精神状态检查)可用于评估长新冠治疗效果;
(2)针对凝血功能障碍的重复止血试验可用于评估长新冠治疗效果。
1. 等级A声明
(1)针对长新冠的病理机制(涵盖相关器官系统)开展研究,对于实现长期治疗目标至关重要;
(2)减少SARS-CoV-2传播将降低长新冠发病率;
(3)应研究病毒持续存在导致长新冠的潜在机制。
以下几个方向是主要的研究领域:
(4)新冠/长新冠对心血管系统的影响;
(5)儿童新冠/长新冠;
(6)新冠/长新冠对急性及持续性炎症状态的影响。
(7)研究长新冠需全面考虑人体的各个系统。
(8)应成立国际工作组,就长新冠的重点研究方向达成共识,并促进/鼓励全球协作和数据共享;
(9)明确长新冠的发病机制;
(10)SARS-CoV-2感染引发或加剧其他慢性疾病的影响,以及对健康、社会和经济负担的影响;
(11)新冠/长新冠对睡眠的影响及机制;
(12)新冠/长新冠相关的免疫功能障碍;
(13)长新冠与肠道微生物组/菌群失调的相关性;
(14)长新冠导致运动后不适/运动后症状加重的机制和治疗;
(15)长新冠与自主神经功能障碍;
(16)新冠/长新冠引起的内皮功能障碍及凝血功能障碍的循证治疗方案;
(17)COVID-19感染前及急性期导致长新冠发生发展的易感因素;
(18)新冠/长新冠对线粒体功能、细胞代谢及衰老的影响;
(19)长新冠线粒体功能障碍的标志物。
2. 等级B声明
(1)对长新冠的研究应同时评估COVID-19对后新冠时期感染易感性增加的影响。
以下几方面是主要研究领域:
(2)SARS-CoV-2再感染对新冠/长新冠的影响;
(3)新冠/长新冠对睡眠的影响;
(4)新冠/长新冠对葡萄糖和脂质代谢的影响;
(5)清洁室内空气对降低长新冠发生率的作用(基于能降低急性COVID-19感染率);
(6)抗病毒药物对新冠/长新冠的影响;
(7)新冠/长新冠与口腔健康(包括口腔微生物组和牙周疾病)之间的关联性;
(8)对长新冠病理生理学研究应包括对营养与代谢状态(如微量元素、氨基酸、有机酸、细胞内矿物质、微量元素及电解质储备)以及能量代谢物的研究。
3. 等级C声明
(1)应优先考虑清洁室内空气,以降低急性COVID-19感染及长新冠发生率;
(2)新冠/长新冠与口腔健康(包括口腔微生物组及牙周病)之间的相关性,是主要研究领域;
(3)鉴于口腔健康状况不佳与COVID-19之间存在关联性,研究目标应聚焦新冠/长新冠与口腔健康(包括口腔微生物组和牙周疾病)之间的关联。
1. 等级A声明
神经系统可受新冠/长新冠的损害,但并非总与初始症状同时出现。
2. 等级B声明
(1)新冠/长新冠可对肝脏、胰腺、肾脏和/或皮肤产生损害,但并非总在病情初期或最初几个月发生;
(2)新冠/长新冠患者的内皮和/或微血管系统可能受损,但并非总与初始症状同时出现;
(3)COVID-19可直接损伤心肌细胞,这种情况可发生在心肌肌钙蛋白等心脏生物标志物未升高时;
(4)COVID-19可增加痴呆风险或加速痴呆的发生;
(5)新冠/长新冠可致肝脏、胰腺、肾脏和/或皮肤等多器官损害,这种情况可发生于数月后。
3. 等级C声明
临床研究证实COVID-19感染可诱发或加速神经退行性疾病,包括痴呆、帕金森病以及运动神经元疾病。
1. 等级A声明
应研究长新冠对儿童:
(1)出勤率及学业表现的影响;
(2)新发糖尿病的影响;
(3)免疫系统的影响;
(4)生长发育的长期影响。
(5)有必要研究反复感染COVID-19对儿童和成人长新冠的影响。
应优先/重点研究:
(6)儿童长新冠的生理效应, 包括血栓性内皮炎(如内皮损伤、活化血小板和微血栓)、病毒持续存在及胃肠道功能的影响;
(7)反复感染SARS-CoV-2对儿童行为、认知、注意力及心理健康的影响;
(8)儿童在急性COVID-19感染后出现儿童急性发作性神经精神综合征或儿童多系统炎症综合征的易感因素和机制;
(9)接种COVID-19疫苗和加强针,对既往感染COVID-19儿童长新冠的发病率及严重程度的影响。
2. 等级B声明
(1)应研究长新冠对儿童发作性睡病及睡眠呼吸障碍的影响;
(2)应优先研究涵盖生物学、心理学、社会学和生态因素的儿童长新冠综合治疗方案。
1. 等级A声明
(1)在疫苗接种导致或影响长新冠症状时,应对此进行仔细研究,评价不同疫苗对个体的风险性,以制定相关指南;
(2)对于疫苗接种导致的机体伤害或发生长新冠症状,应进行治疗。
2. 等级B声明
(1)接种疫苗后可出现类似新冠的长期症状;
(2)部分人群在疫苗接种后可持续出现症状,对此应进行研究;
(3)疫苗接种可降低长新冠风险,但不能预防之;
(4)应研究哪些疫苗最不可能使已有长新冠患者的症状加重;
(5)需要确定哪些长新冠患者(如患有肌痛性脑脊髓炎/慢性疲劳综合征)在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面临高风险的不良反应,以便制定个体化治疗决策。
3. 等级C声明
SARS-CoV-2疫苗接种可诱发部分个体出现类似长新冠的综合征。
1. 等级A声明
(1)所有针对长新冠研究的资金都应以透明方式提供;
(2)长新冠对经济和社会影响是主要研究目标之一;
(3)应为研究长新冠及其对社会的影响提供资金支持;
(4)应要求学校为长新冠儿童提供远程学习和其他辅助教育。
2. 等级B声明
(1)健康保险公司应支持对长新冠的研究,并在解决方案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2)鼓励儿童在感染新冠期间继续上学的卫生政策,可能会进一步增加缺勤率而非提高出勤率,并可能导致儿童长新冠病例的增加;
(3)鼓励儿童在感染新冠期间继续上学的卫生政策,可能会导致父母长新冠病例的增加。
3. 等级C声明
实体企业有责任为长新冠研究提供资金支持。
除以上九类声明之外,共识尚为临床医生推荐用于评估长新冠的检测项目。
(1)心血管系统:心电图,经胸超声心动图,运动负荷试验,24小时动态心电图监测,24小时动态血压监测,心脏MRI,冠状动脉CT血管成像,血清高敏肌钙蛋白I或T、脑钠肽、D-二聚体;
(2)呼吸系统:脉搏血氧饱和度,胸部X线片,胸部CT,肺功能测定,睡眠监测;
(3)神经系统: 脑部MRI, 神经认知功能测定, 肌电图, 小纤维神经病变皮肤活检;
(4)自主神经系统:10分钟站立试验或倾斜试验,Valsalva试验,深呼吸试验,定量轴突反射试验;
(5)消化系统:胃排空试验,胃镜检查与结肠镜检查(含活检)和肥大细胞CD117染色;氢呼气试验;
(6)免疫系统:血清自身免疫检测(包括抗核抗体、C反应蛋白、血沉、抗磷脂抗体)、促炎细胞因子检测;
(7)内分泌系统:血清皮质醇水平、糖化血红蛋白、甲状腺功能、血清性激素水平(睾酮、促卵泡生成素、促黄体生成素、雌激素、孕酮);
(8)血液系统:血常规、血生化、铁蛋白和血清铁、维生素B12、同型半胱氨酸、叶酸;肌酸激酶、乳酸;血清蛋白电泳/尿蛋白电泳/免疫固定电泳、凝血因子V基因Leiden、抗磷脂抗体、凝血酶原、血色素沉着症检测;血清和尿液肥大细胞介质;
(9)泌尿生殖系统:盆腔超声、精子计数检测;
(10)精神:抑郁症、焦虑症、自杀意念、惊恐障碍和注意缺陷多动障碍筛查;
(11)感染性疾病:SARS-CoV2 IgG、EB病毒IgM/IgG、巨细胞病毒IgM/IgG、单纯疱疹病毒IgM/IgG;
(12)功能能力:6分钟步行距离试验,心肺运动试验。
参考文献略
声明: 本文仅用于学术领域的理论探讨与专业交流,不涉及任何商业推广、产品宣传等非学术用途,亦不作为临床诊疗活动中最终决策的依据。临床实践需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宜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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